第五章 证券业监管.ppt 14页
栏目:证券策略活动 发布时间:2023-11-29
证券业监管的具体目标是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市场的公平、高效和透明,降低系统性风险。“三公”指公平、公开、公正,这是证券业监管框架中最为重要的基础性原则。这是证券监管法作为公法、私法相互融合而出现的社会法所应当确立的一项重要原则。

*北京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第五章 证券业监管 经济管理学院 第一节 证券业监管概述 一、证券业监管的目标 证券市场监管的目标可分为基本目标和具体目标。 证券监管的根本目的是保证证券市场原有功能的正常运转。 国际上,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指出,证券监管应促进资本形成和经济增长。 证券业监管的具体目标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证市场公平、高效、透明,降低系统性风险。 第一节 证券业监管概况 二、证券业监管原则 (一)“三公共利益”原则。 “三公平”是指公平、公开、公正,是证券行业监管框架中最重要的基本原则。 (二)适度原则。 这是正确处理政府监管与证券市场机制协调关系的重要原则。 (3)倾斜防护原理。 这是证券监管法作为公法与私法融合的社会法应当确立的重要原则。 (四)诚实信用原则。 (五)效率、安全原则。 第二节 证券机构市场准入监管 (一)证券发行审核制度 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类型:注册制和核准制。 登记制度,又称登记制度、申报制度。 作为一种理想化的证券监管制度,所体现的价值观体现了市场经济的自由性、主体活动的自主性以及政府干预经济的规范性和效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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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制度,又称许可制度。 通过对上市证券的实质性审查,可以将质量较差的证券尽可能排除在市场之外港联证券,降低市场风险证券监管目标和原则,弥补公众投资者个人能力的不足。 目前,我国实行许可制度。 第二节 证券机构市场准入监管 二、上市公司市场准入监管 股票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 公司股本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三年以上,近期连续三年盈利; 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制设立,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可连续计算; 持有面值1000元以上股份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且股份公司持有25%以上股份; 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公开发行股票的比例应当在15%以上; 公司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节 证券机构的市场准入监管 三、证券公司的市场准入监管 (一)各国对证券公司的市场准入监管 A.美国:注册制 B.日本:宽松的审批制度 C.英国:自行监管纪律类型监管制度(二)我国对证券公司市场准入的监管 A.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亿元人民币; B、关键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具备证券从业资格; C.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交易设施,管理制度健全,自营业务与经纪业务分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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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证券机构市场运行监管 一、上市公司运行监管 (一)持续披露制度 上市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在证券上市前后提供充分、完整、准确的经营信息和财务信息。 并及时披露,供证券投资者做出价值判断。 持续信息披露制度旨在通过充分披露公司信息港联证券平台,防止公司经营不当或财务系统混乱,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节 证券机构市场运行监管 (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监管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是上市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往往成为操纵利润、粉饰业绩的常用手段。 (三)境外关联交易监管制度的启示 A、关联交易应纳入法律轨道。 B、关注关联交易对企业的影响。 三、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 D.建立信息披露豁免和分类监管制度。 第三节 证券机构市场运作监管 二、内幕交易监管 (一)内幕交易主要包括: A、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或者根据内幕信息推荐他人买卖证券的行为B. 内幕信息知情人向他人泄露信息 内幕信息,使他人利用该信息获利的行为 C. 非内幕信息知情人通过不正当手段或者其他渠道获取内幕信息,并依据内幕信息买卖证券的行为,或者推荐他人买卖证券 第三节 证券机构市场运作监管 (二)内幕信息的含义和范围。 《证券法》第七十五条明确规定,内幕信息的含义是“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影响尚未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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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两层含义: A、尚未公开但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对公司证券市场供求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无论该信息未来是否实际实现。 B、证券交易及与交易相关的活动(包括证券发行市场和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使用内幕信息。 第三节 证券机构市场运行监管中内幕信息的特征: A.未公开披露过的信息 B、内幕信息是指真实、准确的信息 C、内幕信息是指与上市公司证券价格有关的信息 D、内幕信息 对证券价格影响较大的价格敏感信息。 第三节证券机构市场运作监管。 《证券法》第七十五条以列举的形式规定了内幕信息的范围。 A、本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项 B、公司拟分配股利或者增加资本 C、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D、公司债务担保发生重大变化 E、抵押、出售或者报废公司用于经营业务的主要资产一次性超过资产的30%% F、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G.上市公司收购相关方案 《证券法》第六条 第三节 证券机构市场运作监管 第十七条所列重大事项: A、公司经营政策、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B、公司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决策购买财产 C、公司签订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股东权益产生负面影响港联证券网,对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D、公司发生重大债务且未能清偿到期债务E、公司发生重大损失或重大损失 F、公司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G、公司董事、1/3 监事、经理人员变动 第三节 证券机构市场运作监管 H、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人对公司的持股或者控制权发生重大变化 一、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等决策 J、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董事会决议K、公司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证券监管目标和原则,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L.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北京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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